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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

  • 本保密協議(“協議”)於 2021 年 5 月 1 日由 Ar Dzhi Omega Invest EOOD(“公司”)與以下簽名頁上指定的另一方(“另一方”)簽訂,以保護某些機密公司與另一方之間披露的信息僅用於保密私人信息和買方行為的個人責任(“目的”)。公司和其他方在本協議中可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 1. 機密信息。 “機密信息”是指各方之間交換的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一方技術、軟件代碼、軟件源文件、技術、研究、專有技術、規格、產品計劃、定價的信息(有形或無形) 、客戶信息、用戶數據、當前或未來的戰略信息、當前或未來的業務計劃、政策或做法、員工信息以及其他業務和技術信息,這些信息 (i) 在發佈時標記為“機密”或“專有”披露方披露; (ii) 就其性質或內容而言,可合理區分為接收機密信息的一方的機密或專有。

  • 2. 保密信息的保密。根據第 3 條(允許披露),另一方同意對機密信息保密,並且在自首次披露機密信息之日起一 (1) 年內不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該信息,並將僅出於目的使用公司的機密信息。另一方也將至少以與另一方保護其自己的機密信息相同的謹慎程度來保護此類機密信息,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低於合理的謹慎(包括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傳播或機密信息的發布。

  • 另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公司任何可能引起另一方注意的公司機密信息的任何濫用、盜用或未經授權的披露。

  • 另一方可向其僱員、代理人、財務顧問和獨立承包商披露機密信息,僅在實現目的所必需,且前提是此類各方簽署了包含保密義務或以其他方式受保密義務約束的保密協議至少與本協議中包含的限制相同。

  • 3. 允許的披露。根據本協議披露的信息將不被視為機密信息,如果另一方可以證明該信息:

  • 3.1.在披露之前已進入公共領域或非因另一方的過錯而進入公共領域;

  • 3.2.在披露時被另一方無限制地知曉;

  • 3.3.由另一方獨立開發,未使用或參考機密信息;

  • 3.4.由沒有保密限制的第三方正當披露給另一方;

  • 3.5.經公司事先書面批准披露;或者

  • 3.6.根據法院、行政機構或其他政府機構的命令或要求披露;但前提是,另一方將 (i) 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披露要求,除非法律禁止通知; (ii) 僅披露法律要求的那部分機密信息。

  • 4. 信息返回。應公司要求,另一方將立即歸還或證明已銷毀機密信息及其所有授權副本。

  • 5. 不授予機密信息的權利。公司將保留其機密信息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本協議不授予其他方基於機密信息已發布或可能發布的專利、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但出於特定目的使用機密信息的有限權利除外。

  • 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會或將被視為在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僱傭關係、合資企業或代理。

  • 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要求公司與另一方進行任何可能披露機密信息的交易。

  • 6. 沒有逆向工程。另一方不得修改、逆向工程、反編譯、複製、創作其他作品或反彙編公司機密信息中包含的任何軟件程序。其他方對公司任何機密信息的任何復制均屬於公司財產。

  • 7. 無保修。所有機密信息均按“原樣”提供,供另一方自擔風險使用。公司對機密信息不作任何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形式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適銷性、適用於特定目的或不侵權的任何保證。

  • 8. 無宣傳。未經公司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公司的機密信息已經或可能根據本協議披露的事實,雙方正在進行討論或談判,或任何條款、條件、與本協議有關的狀態或其他事實,但法律要求的除外。

  • 9. 期限。本協議將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1 年後終止,或可由公司在三十 (30) 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後隨時終止。另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並對另一方的繼承人、繼承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 10. 補救措施。另一方同意,由於公司機密信息的獨特性,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都可能對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對此,金錢賠償不足以補救。因此,除了在法律、衡平法或其他方面可能可用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外,公司將有權針對另一方可能違反本協議或繼續任何此類違反行為獲得禁令救濟。

  • 11. 管轄法律。本協議將受適用於本協議的國際法的法律管轄,但不適用法律衝突原則。

  • 12. 最後條款。

  • 12.1.本協議構成雙方就其標的物達成的完整協議,並取代雙方之前就同一標的物達成的所有協議。

  • 12.2.本協議只能通過各方簽署的書面修正案進行修改。

  • 12.3.未能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構成棄權。

  • 12.4.如果任何條款無法執行,其他條款將繼續有效。

  • 12.5.雙方可以在副本中籤署本協議,這些副本一起構成一份文書。

  • 12.6.公司可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除非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否則另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無論是自願還是依法實施。

  • 12.7.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親自或通過隔夜快遞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 公司

  • ................................. Ar Dzhi Omega Invest EOOD

  • ………………………………………………………………………………………………………………………………………………………… ............................ 經過:

  • ………………………………………………………………………………………………………………………………………………………… ..................... 姓名:

  • ………………………………………………………………………………………………………………………………………………………… ....................... 標題:

  • ………………………………………………………………………………………………………………………………………………………… ................. 地址:

  • ………………………………………………………………………………………………………………………………………………………… ..........對方

  1. ………………………………………………………………………………………………………………………………………………………… ………………………………………………………………………………………………………………………………………………………… ... 經過                                                                    

  2. ………………………………………………………………………………………………………………………………………………………… ............................................. 姓名                                                                    

  3. ………………………………………………………………………………………………………………………………………………………… …………………………………………………………………………………………………………………………………………………………標題                                                                    

  4.   …………………………………………………………………………………………………………………………………………………………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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